您当前的位置:鹿寨在线首页 >> 分类信息首页 >> 便民生活 >> 办事指南 >> 办理补发婚姻证件的条件、程序及需出具的相关证件和材料

办理补发婚姻证件的条件、程序及需出具的相关证件和材料

信息来源于:鹿寨信息办 发布时间:2013/10/25
(一)、属于鹿寨县婚姻登记处管辖范围;
(二)、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,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;
(三)、当事人(结婚需男女双方)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,填写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》;
(四)、应出具的相关证件和材料;
1、当事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;
2、原办证机关的证明;
3、照片(补办离婚证需单人一寸照片两张,补办结婚证需两寸红底双人合照三张)。
电话:010-61744288 传真:010-61744588 邮箱:union#ccoo.cn
地址: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宏福11号院创意空间305-308 邮编: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京ICP证B2-20190844号  京ICP备09021873号 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